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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园应完善应急避险设施
2008-06-22 13:01:35.0 来源: 《法制日报》 作者: 翟 峰   【     

在城市建设中,城市公园的地震应急避难设施千万不可缺失。这是汶川大地震给我们的重要启示
  地震发生时,人的第一反应是跑,往哪里跑?四川汶川地震发生以来,这个问题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对于生活在此次地震灾区的笔者而言,感受最强烈的是,受到惊吓的人们在当天晚上大都选择了开阔的公园、绿地作为自己的避难场所,成都新天府广场则聚集了数万群众。此时,公园、广场等开放空间成为人们保护自己的场所,成为城市中人民生命的“保护伞”。
  这实际上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城市多建开阔的公园和绿地广场是市民避震抗灾的一个重要而又有效的举措。那么,在我们充分认识到包括公园和绿地广场在内的城市绿地系统建设是市民避震的一个重要而又有效的举措之时,我们可曾想到在城市公园中是否有必要进一步完善地震应急避难设施这个问题。其实,这个问题与城市多建开阔的公园和绿地广场一样重要。
  由此,我想到了最近看到的一则消息,说的是大约在2008年7月,昆明市继在宝海公园灾害应急避难所之后,将在月牙塘小区中心花园进一步完善地震应急避难设施。而且,这将是第一个设置在城市小区内的公园应急避难设施,并可容纳万人避难,还可起降直升机。粗略看去,这个公园里的避难设施似一间普通的木房子,但其中却暗藏着很多“玄机”。一旦遭遇地震等自然灾害,这间木房子立刻就可变成指挥中心。可以使避难的人群秩序井然,救灾工作有条不紊。指挥中心里有广播,还摆放有帐篷、担架、消防设施、医疗急救设备及药品等等。避难场所还把中心花园开阔的地方作为应急直升机停机坪,其面积较大且铺装了地砖和标示符,符合应急时运送急重伤员、应急物资和停泊直升机的需求。
  有资料表明,我国位于地震烈度大于或等于7度的城市占城市总数的45%。全国70%以上的大城市、半数以上人口和76%以上的工农业产值分布在气象灾害、海洋灾害、洪水灾害和地震灾害都十分严重的沿海及东部平原丘陵地带。显然,我国的城市都有可能遭受包括地震在内的自然灾害威胁的可能。
  然而,遗憾的是我国城市公园建有应急避难设施的并不多见。其实,关于城市公园建应急避难设施的问题国家早就有相关文件规定。如早在2004年9月,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就明确指出:“要结合城市广场、绿地、公园等建设,规划设置必须的应急疏散通道和避险场所,配置必要的避险救生设施”。因此,我国各个城市都应该严格按这个通知精神搞好城市公园应急避难设施的建设,切莫等到灾难来临才想起建设城市公园应急避难设施的重要性,不要等到许多人因灾难失去了生命,才追悔莫及。
  现在,由于汶川大地震深深触及了人们重视防灾绿地系统建设的神经,全国各地纷纷反思和部署城市防震体系:厦门将开辟110个避难场所;为完善地震应急预警机制,山东省日前完成了强制性地方标准《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标志》的制定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合肥市计划用3年~5年实现应急避难场所在社区的全覆盖;上海市政府应急办公室近日明确回应一份名为《增设灾害避难场所和标识完善上海应急体系建设》的政协提案,并表示采纳提案的建议。但愿这些城市在加大城市防灾绿地系统建设的同时,有必要学学昆明市的做法,在城市公园中进一步完善地震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养兵千日,用兵一时”,我们城市公园的地震应急避难设施或许在平时显现不出其更大的实际价值,但关键时刻,它却可以挽救人们的生命。这是汶川大地震给我们的重要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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