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
组织做好机关政务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和催办对重要决定事项及领导指示、批示的贯彻落实;承担行政事务、秘书事务、文书、档案、机要、保密、保卫、安全生产、社会维稳、信访、消防、综合治理、新闻宣传、目标管理、文化建设、党政网建设,以及局办公业务资源网和核心密码网管理使用工作;承担地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办公用房及职工公有住房的调整和管理;负责《四川地震志》、《四川地震年鉴》的编纂;负责政务信息收集、编写和报送工作;承办局重要会议及活动;负责机关公务接待工作;承办省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人事教育处
承担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的管理;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对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及处级干部的考核、任免、调配、奖惩;负责局科技干部职称、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评聘和专家管理工作;协调地方地震工作机构相应的工作;承办职工进修培训、出国政审、职工录用;负责全局职工、干部、工资的统计报送;负责劳动工资、劳保福利、医疗、养老、失业保险;职工休假、伤残评定,人事档案的管理;规划和负责人力资源开发;承办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计划财务处
组织编制本省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预决算;管理地震事业费、基本建设投资和专项资金的使用;组织重点项目的建设,管理重大项目经费;监督管理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计划、财务、物资、基建技术装备及国有资产工作;指导、督促、检查、核算中心的工作;承办财务检查和地震事业综合统计工作;承担全局科技开发管理协调及政府采购、房改工作;承办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监测预报(科技发展)处
负责全省国家、省级地震监测台(网)和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的管理;归口管理全省地震监测工作;负责省级、市(县)地震监测台网的优化调整及规划的拟定;负责全省地震监测预报方案的拟定并组织实施;主持有关重点项目的实施;组织半年、年度地震趋势会商和全省地震监测质量的评比;负责震情跟踪、地震速报和大震现场的监测预报的组织管理工作;管理地震科技项目与成果;负责国际以及港、澳、台的技术合作与交流;承担省地震学会、科技委和分析预报评审委员会日常工作;承办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震害防御(法规)处
指导全省地震灾害预测和预防;负责全省工程建设场地的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监督管理;主持震害预测、强震观测、防震减灾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城市防震减灾项目的实施;承担四川省政务服务中心省地震局审批窗口的有关工作;履行四川省地震安全性评价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的相关职责;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负责全省与防震减灾有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起草、编制、修订及其宣传工作;开展全省地震行政执法;负责全省地震系统标准化的推进工作;负责市(州)、县防震减灾工作的行业管理,组织、指导并开展防震减灾的宣传教育工作;承办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应急救援处
应急救援处是2002年机构改革中新成立的一个业务部门,主要负责全省地震应急为目的震情、震时、震后的相关工作;负责四川省地震应急反应预案的拟定与督促检查落实;推进全省地震应急系统的建立健全;按照省地震应急预案和局系统地震应急工作细则和方案,组织震害损失评估和科学考察;负责组织灾情速报;履行四川省地震灾害损失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省内大震发生后的应急救援;负责应急救援队伍的日常管理事务,并与有关部门协作,组织培训及演练;承办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纪检监察审计处
负责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监督、检查,组织党风党纪教育,参与对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局管干部的考核、任免、奖惩工作;受理被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负责干部的离任审计;负责全局事业费、专项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的使用审计;检查监督资金、资产的管理和效益状况,并提出意见和处理建议;参与资金、资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承办局党组纪检组的日常工作和上级纪检、监察、审计部门交办的工作;承办信访及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机关党委(机关工会)
保证和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机关和下属单位中的贯彻执行;组织党员、干部和职工进行政治理论的学习;对党员进行党风廉政教育,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加强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和党员的管理教育;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开展领导班子创“四好”和党支部“创先争优”活动;参与干部的使用、任免、考核、奖惩工作;有针对性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群团、妇女、统战工作;发挥工会优势,履行工会四项社会职能,开展各种有益于职工身心健康的体育活动和竞赛活动。负责组织开展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承办局党组日常工作;承办省直工委、省直工会和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离退休干部管理处
负责全局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离退休人员有关政策;组织离退休职工的政治学习及有关活动,做好服务;指导、检查、协调、帮助下属单位搞好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服务;管理郫县退休职工生活基地;承办机关老龄委和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承办局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