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人办发〔2008〕222号
各市(州)人事局、防震减灾(地震)局(办),省级有关部门:
根据原人事部、中国地震局《关于印发〈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72号)精神,按照中国地震局《关于2008年度全国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中震防函〔2008〕106号)安排,现就做好我省2008年度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2008年度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时间定于2008年9月27日—28日举行。
9月27日上午9:00-12:00 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与实务
下午14:00-17:00 地震安全性评价案例分析
9月28日上午9:00-12:00 地震安全性评价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
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均采取闭卷纸笔作答方式进行。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共设《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与实务》、《地震安全性评价案例分析》和《地震安全性评价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三个科目。《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地震活动性评价、地震构造评价和工程场地地震影响评价3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参加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由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地震局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省内有效。
二、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
1.取得地质学、地球物理学或土木工程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满1年;
2.取得地质学、地球物理学或土木工程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满3年;
3.取得地质学、地球物理学或土木工程专业双学士学位或 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满4年;
4.取得地质学、地球物理学或土木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满5年;
5.取得地质学、地球物理学或土木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满7年;
6.取得其他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学历、学位的人员,其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截止2004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地震安全性评价岗位工作,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中国地震局颁发的“甲级地震安全性评价上岗证”的人员,可免试《地震安全性评价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与实务》和《地震安全性评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符合上述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和澳门居民,也可报名参加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我省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08年7月20日至2008年8月20日,网上相片质量审查时间定于2008年7月22日至2008年8月22日,资格审查和缴费时间定于2008年7月23日至2008年8月23日。
(二)报名程序
2008年度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均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报名手续的方式进行。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先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进行网络注册,并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报名。
1.签订《四川人事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报考者在填报基本信息前须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承诺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选择是否免试部分科目。报考者如果符合文件有关条件需免试部分科目的,请选择“免试部分科目”进行报名。
3.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写《2008年度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基本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4.上传相片。报考者按网络提示上传相片,相片为报考者近期的免冠照片,文件为JPG格式,大小应小于30K。各级人事考试机构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核,并在报考者上传相片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并要求重新上传。
(三)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审查按属地划分进行。报考人员在网上所填报的基本信息确认无误且相片质量审查合格后,再于2008年7月23日至2008年8月23日上网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2008年度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核、签字和加盖公章并持学历证明、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相关工作年限证明(需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须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甲级地震安全性评价上岗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当地地震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由主管部门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持学历证明、学位证书和相关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进行资格复审并办理考试报名确认手续。中央及省直在蓉单位的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到四川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29号,邮政编码:610041,联系电话:85451352)进行现场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后再到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成都市新华大道三槐树路2号,电话:86740101;网址:www.scpta.gov.cn,联系人:李文利)进行资格复审和办理考试报名确认手续。
2.资格初审和复审一定要严格按照报考条件,把好资格审查关。要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复查、审核,严格核查各类证书及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资格审查人员要在《报名表》上明确签署审核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做到谁复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凡在资格报考中以提供虚假证明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掌握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要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进行严肃处理。
四、考试报名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川价字费〔2003〕237号文件的规定,报考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每人每科50元。考生资格复审通过后,可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现场缴费,也可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各市、州按报名人数每人留存5元,其余经费上缴省人事厅考试中心,用于考务支出。
五、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
六、准考证号由省人事厅考试中心统一编排。考生可于考前一周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打印本人准考证,并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个别考生因特殊情况不能进行网上报名的,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应为考生提供必要的设备和场地,同时做好技术咨询和服务工作,必要时可代报考者在网上填报基本信息和打印《报名表》、准考证等。
七、考点考场设置由省人事厅考试中心统一规划。考生凭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考试时,考生可携带钢笔、签字笔、2B铅笔、橡皮和计算器(无声、无编程功能)。手机等通讯工具一律不得带入考座,违者按违纪处理。
八、考前培训工作由省地震局负责,有关事宜由省地震局另文通知。
九、各地要加强领导,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落实责任制,严肃考风考纪,严格证书管理,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八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