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国 地 震 烈 度 表
The Chinese seismic intensity scale
GB/T 17742—1999
前 言
本标准是在《中国地震烈度表》(1980)的基础上制定的。在制定过程中,充分吸收了10多年来在地震现场调查和历史资料的分析结果,运用《中国地震烈度表》(1980)的经验,以及强震观测记录分析和模拟实验结果,并参考了《欧洲地震烈度表》(1992)。
本标准保持了《中国地震烈度表》(1980)的基本内容,其重大技术内容的改变主要是:
_________增补和修改了部分宏观标志;
__________对表列以外房屋结构的震害与烈度评定在使用说明中作了规定。
本标准由中国地震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
中国地震局地壳应力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达生、时振梁、徐宗和、高光伊、鄢家全、肖承邺、冯义钧
本标准于1999年4月26日首次发布。
1.范围
本标准采用12等级的地震烈度划分。
本标准规定了地震烈度从Ⅰ度到Ⅻ度的在地面上人的感觉、房屋震害程度、其他震害现象、水平向地面峰值加速度、峰值速度的评定指标和使用说明,适用于地震烈度评定。
2.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2.1 地震烈度 seismic intensity
地震引起的地面震动及其影响的强弱程度。
2.2 房屋震害程度 damage degree of building
地震时房屋遭受破坏的轻重程度。
2.3 震害指数 damage index
将房屋震害程度用数字来表示,通常以“1.00”表示全部倒塌,以“O”表示完好无损,中间按需要划分若干震害等级,用0-1.00之间的适当的数字来表示。
2.4 平均震害指数 mean damage index
一个建筑物群或一定地区范围内所有建筑的震害指数的平均值,即受各级震害的建筑物所占的比率与其相应的震害指数的乘积之和。
3.中国地震烈度表
表1 中国地震烈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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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度 |
在地面上 人的感觉 |
房屋震害程度 |
其他震害现象 |
水平向地面运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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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害现象 |
平均震害指数 |
峰值加速度m/s2 |
峰值速度m/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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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
无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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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
室内个别静止中人有感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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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
室内少数静止中人有感觉 |
门、窗轻微作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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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挂物微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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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
室内多数人、室外少数人有感觉,少数人梦中惊醒 |
门,窗作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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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挂物明显摆 动,器皿作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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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续)
烈度 在地面上 人的感觉 房屋震害程度 其他震害现象 水平向地面运动 震害现象 平均震害指数 峰值加速度m/s2 峰值速度m/s Ⅴ 室内普遍、室外 多数人有感觉, 多数人梦中惊醒 门窗、屋顶、屋架颤动作响,灰土掉落,抹灰出现微细裂缝,有檐瓦掉落,个别屋顶烟囱掉砖 不稳定器物摇动或翻倒 0.31 (0.22-0.44) 0.03 (0.02-0.04) Ⅵ 多数人站立不稳,少数人惊逃户外 损坏——墙体出现裂缝,檐瓦掉落,少数屋顶烟囱裂缝、掉落 0-0.10 河岸和松软土出现裂缝,饱和砂层出现喷砂冒水;有的独立砖烟囱轻度裂缝 0.63 (0.45-0.89) 0.06 (0.05-0.09) Ⅶ 大多数人惊逃户外,骑自行车的人有感觉,行驶中的汽车驾乘人员有感觉 轻度破坏——局部破坏,开裂,小修或不需要修理可继续使用 0.11-0.30 河岸出现坍方;饱和砂层常见喷砂冒水,松软土地上地裂缝较多;大数独立砖烟囱中等破坏 1.25 (0.90-1.77) 0.13 (0.10-0.18) Ⅷ 多数人摇晃颠簸,行走困难 中等破坏——结构破坏,需要修复才能使用 0.31-0.50 干硬土上亦出现裂缝;大多数独立砖烟囱严重破坏;树稍折断;房屋破坏导致人畜伤亡 2.50 (1.78-3.53) 0.25 (0.19-0.35) Ⅸ 行动的人摔倒 严重破坏——结构严重破坏,局部倒塌,修复困难 0.51-0.70 干硬土上出现许多地方有裂缝;基岩可能出现裂缝、错动;滑坡坍方常见;独立砖烟囱许多倒塌 5.00 (3.54-7.07) 0.50 (0.36-0.71) Ⅹ 骑自行车的人会摔倒,处不稳状态的人会摔离原地,有抛起感 大多数倒塌 0.71-0.90 山崩和地震断裂出现;基岩上拱桥破坏;大多数独立砖烟囱从根部破坏或倒塌 10.00 (7.08-14.14) 1.00 (0.72-1.41)
表1(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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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度 |
在地面上 人的感觉 |
房屋震害程度 |
其他震害现象 |
水平向地面运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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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害现象 |
平均震害指数 |
峰值加速度m/S2 |
峰值速度m/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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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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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遍倒塌 |
0.91~1.00 |
地震断裂延续 很长;大量山崩滑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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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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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剧烈变化,山河改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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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的数量词:“个别”为10%以下,“少数”为10%~50%,“多数”为50%~70%,“大多数”为70%~90%;“普遍”为9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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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使用说明
4.1 用本标准评定烈度时,I度~V度以地面上人的感觉及其他震害现象为主,Ⅵ度~Ⅹ度以房屋震害和其他震害现象综合考虑为主,人的感觉仅供参考,Ⅺ度~Ⅻ 度以地表震害现象为主。
4.2 在高楼上人的感觉要比地面上室内人的感觉明显,应适当降低评定值。
4.3 表中房屋为未经抗震设计或加固的单层或数层砖混和砖木房屋。相对建筑质量特别差或特别好以及地基特别差或特别好的房屋,可根据具体情况,对表中各烈度相应的震害程度和平均震害指数予以提高或降低。
4.4 平均震害指数可以在调查区域内用普查或随机抽查的方法确定。
4.5 在农村可按自然村为单位,在城镇可按街区进行烈度的评定,面积以1km2左右为宜。
4.6 凡有地面强震记录资料的地方,表列水平向地面峰值加速度和峰值速度可作为综合评定烈度的依据。